合格的车辆
1998年的《个人财产税减免法案》为注册总重量低于7501磅的乘用车、摩托车、皮卡或板式卡车提供税收减免。
要符合资格,车辆必须:
- 由个人所有或根据合同由个人租赁,要求个人缴纳个人财产税
- 用于商业目的的比例低于50%
- 不要是房车、拖车、船或农用车辆,因为这些都没有资格享受税收减免
你的车符合条件吗?
如果您对以下任何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,那么根据州法律,您的机动车被认为是商业用途的,并且没有资格获得汽车税收减免。
- 一年中超过50%的里程是否作为商业费用用于联邦所得税或由雇主报销?
- 是否有超过50%的车辆相关折旧根据《国内税收法》第179条作为业务费用扣除?
- 车辆是否由个人租用,而租赁公司已缴付税款,而个人不予退还?
- 维吉尼亚州目前是否为符合条件的车辆支付部分个人财产税?
更多的信息
有关财产税减免法案的更多信息,请致电434-799-5145与税务专员办公室联系。